单位公派是指通过校际交流渠道或其他方式取得国外资助由学院派出留学进修的出国(境)类型。
根据1993年5月原国家教委、外交部和公安部(93)50号文件规定,自1993年11月起,各类因公出国留学人员原则上改持因私护照(但保留其因公出国留学身份),办理前往国入境签证和途径过境签证。
一、办理单位公派出国(境)主要步骤:
l 学院审批并办理出国协议公正
l 省教育厅审批并办理出国(境)任务批件以及政审等相关手续
l 按前往国要求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
l 办理护照、签证
l 中国银行申请换汇
l 出境安全防谍教育
l 订机票并离境
二、办理单位公派出国规程
1、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教外办[2004]1号文件,自2004年9月1日起申请3个月以上(含3个月)因公赴国外讲学、工作、研修、就读、攻读学位、接受培训等人员须填报《陕西理工学院出国(境)人员登记表》;《陕西省单位公派出国任务报告审批单》;《公派留学人员申请护照登记表》(JW108表);国外邀请函或入学通知书及翻译件,并与我院人事处签订《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正(1式5份)。
2、由国际处专办员前往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任务批件及政审批件等相关手续。
3、申请人办理护照、签证所需材料。办理护照所需材料:任务批件;JW108表;《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护照申请表》;申请人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护照照片(建议到市公安局指定地址拍照)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办理护照。所需时间:15个工作日。
办理签证所需材料如下:申请人有效因私护照;前往国提供的签证表;任务批件;政审表;JW108表;邀请函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护照)彩色照片2张;前往国大使馆要求的其它材料(如:各类公证、旅行健康证明、经济担保等)。
4、申请换汇:根据我国规定,我国公民持因私护照,本人可凭护照和有效证件到当地银行按有关规定平价换取一定数量美元或等值的其它外币。
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申请办理护照、签证等审批程序也可参照此规定。